山东工商学院教职工通讯员队伍管理办法
2016-04-20 16:15  

为适应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需要,健全新闻宣传组织网络,及时、全面、准确地捕捉学校及各单位的新闻信息,更好地宣传我校在教学、科研及管理等方面的新进展、新举措、新成就,架起学校与各单位之间相互沟通交流的桥梁,展示广大师生员工的精神面貌与各单位的办学成果,提升学校知名度与美誉度,根据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通讯员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了解学校基本情况,热爱新闻宣传工作。

2.熟悉本单位工作,能够及时敏锐捕捉本单位关于教学、科研、管理及学生工作等方面有价值的新闻信息。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能够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完成各项新闻报道任务。

二、工作职责

1.负责本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及时了解本单位各项工作的新进展、新举措、新成果以及重大事件,真实、客观、准确地撰写新闻稿件或推荐本单位师生新闻稿件,在征得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及时向校园网、《山东工商学院报》投稿。

2.总结宣传推广本单位、本部门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

3.敏锐捕捉本单位及校园内有价值的新闻信息,及时向校报编辑部提供新闻线索,做好新闻信息的报送工作,必要时可联系校报编辑部派出记者进行联合采访、撰写。

4.积极做好本单位与宣传部、校报编辑部的联络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及时传递学校关于宣传工作的最新精神,反映师生员工对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学校的宣传工作。

5.认真学习新闻宣传理论知识,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新闻敏感性,提高新闻意识,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三、日常管理

1.通讯员在开展宣传工作时,由宣传部和各单位共同负责管理与指导:校报编辑部负责组织通讯员队伍参加集中学习培训和交流;各单位负责各自通讯员队伍组建、监管、考评、激励等工作。

2.校报编辑部建立全校通讯员队伍QQ群(群号:1205791436),各单位通讯员应加入QQ群,方便通讯员随时随地反馈最新的新闻线索。

3.通讯员提交的新闻稿件需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确认,通讯员和主管领导对稿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应注意提高新闻稿件的质量,《山东工商学院报》将优先刊登通讯员报送的稿件并按规定发放稿酬。

4.教职工通讯员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推荐,原则上每单位明确12名通讯员报党委宣传部审核备案。各单位可组建涵盖教学、科研、管理等本单位各层面、各领域的通讯员队伍。

四、考评与奖励

1.党委宣传部学期进行一次供稿统计,作为评价各单位宣传工作的依据。

2.党委宣传部每学期举行一次通讯员工作总结会议,对本学期内通讯员的工作进行总结。每年年末对连续担任通讯员满一年(连续两个学期)的通讯员进行全年工作情况考核和评定。

3.宣传部将在每年年底结合发稿数量、质量及新闻线索提供情况等,评选年度优秀通讯员和优秀稿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表扬。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山东工商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1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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