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刘丽获评烟台市第五批学习强国“学习之星”称号
2019-12-02 09:51  

近日,烟台市委宣传部下发通知,对全市第五批学习强国“学习之星”进行通报表扬,我校会计学院刘丽老师被评为烟台市第五批学习强国“学习之星”称号。本次全市共评选出“学习强国”学习之星100人。截止目前,学校获得烟台市学习强国“学习之星”称号人数达到5人。

希望全校师生积极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展学习,加强理论武装,铸牢思想根基,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为加快建设以财富管理为特色的开放式高水平财经类大学提供思想保障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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