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四年蝉联“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2017-12-29 13:35  

日前,接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文件通知,我校被授予2017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2年、2013年学校连续两年获评“烟台市文明单位”,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学校连续四年获评“省级文明单位”,标志着学校的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再上新台阶。

学校高度重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将之提升到推动学校内涵建设、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的高度,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大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校上下形成了扎实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良好局面。学校以文明单位创建为平台,以“美丽山商”“文化山商”“和谐山商”建设为抓手,突出重点,构筑精神高地,不断把我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全校上下以高度的主人翁意识、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成效,把精神文明创建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在实处,助力学校事业的发展再攀新高峰。

 

关闭窗口
 

CopyRight 2016 版权所有 山东工商学院党委宣传部

地址:山东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