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评选2017年山东高校十大师德标兵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和教育改革等方面成绩优异,做出突出贡献的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教育事业,认真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具有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的从教风范、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努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书育人业绩突出。
3.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无私奉献、关爱学生,在师生中威信高。
4.在教学、科研、服务社会等方面成绩突出,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评选活动,在层层推优选拔的基础上,推荐1名人选。
2.请将20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材料附在《山东高校十大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后装订(一式五份),以及《山东高校十大师德标兵候选人信息采集表》填写好,电子版发送宣传部李海兆内部邮箱。于7月4日下午4点之前,交到宣传部办公室,地点:办公楼1111房间,电话:6903662,手机:18753553168.
注:事迹材料,要填写规范,所有的校级以上的荣誉要核对准确。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择优推荐1人作为候选人参评2017年山东高校十大师德标兵。
附件:山东高校十大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信息采集表
党委宣传部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