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网主页运行及新闻发布相关事宜的通知
2017-03-17 08:19  

关于校园网主页运行及新闻发布相关事宜的通知

 

山东工商学院校园网是学校的门户网站,是校内外了解学校信息的窗口,也是推进校务公开、服务师生员工、宣传学校发展、展示学校形象的平台。为进一步优化校园网的宣传和服务功能,经学校研究决定,校园网主页新版本于2016713日上线。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校园网管理相关说明

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校园网站建设审批及网站内容审核;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负责提供技术支持。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及学校相关工作的网站建设及维护。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二级网站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确保网络信息安全,按照“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

二、校园网主页栏目及管理权限

(一)栏目设置

主页中部设“山商要闻”“校园快讯”“学术活动”“通知公告”“媒体关注”“专题网站”六个栏目。

(二)发布内容

“山商要闻”栏目发布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等方面的重要事件新闻;

“校园快讯”栏目发布各部门、各单位的特色新闻报道;

“学术活动”栏目发布学校各类教学科研、学术活动动态和进展的相关预告、新闻报道等;

“通知公告”栏目发布需要对校内校外告知的管理服务、招标公告、重大活动等信息。

“媒体关注”栏目发布校外媒体对我校的宣传报道;

“专题网站”栏目为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或学校工作实际需要开设的专题网站链接。

(三)管理权限

宣传部负责“山商要闻”“校园快讯”“学术活动”“媒体关注”四个栏目资料上传及维护;党委、院长办公室负责“通知公告”栏目资料上传及维护;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负责“专题网站”发布。具体分工如下:

“山商要闻”“校园快讯”“媒体关注”栏目报送、编发联系人:周海磊,办公电话:6903566

“学术活动”栏目报送、编发联系人:李海兆,办公电话:6903662

“通知公告”栏目报送、编发联系人:樊立三,办公电话:6903771

“专题网站”栏目报送、编发联系人:王蕾,办公电话:6903621

三、相关报送要求

(一)为保证新闻报道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校园网新闻上传发布按《校园网主页新闻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需强调和补充说明如下:

1. 新闻发布严格执行“四审”:作者自审--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传送宣传部编辑审核--宣传部负责人审核。报送稿件要注明单位、作者、联系方式。稿件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将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版稿件送至宣传部以供存档,并将电子版稿件发至宣传部编辑。需要校领导审核的新闻稿件由各单位、各部门送审。校党委宣传部负责全校所有新闻的终审。所有审核人要承担相应的审核责任。

2.涉及个人及单位、部门获奖信息的,需提供获奖证明。

3.为保证校园网主页新闻的时效性,新闻报道原则上应在新闻事件发生后3日内报送、编发。遇周末、节假日及特殊情况顺延。

(二)学术预告的发布执行《山东工商学院举办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的管理办法》。

(三)媒体关注的报道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的意见》(党发〔201415 号)。

(四)专题网站是指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或学校工作实际,针对某项重要活动或工作进行集中、专门展示而开设的专题网站链接。专题网站需由承办单位自行设计制作完成后,报党委宣传部审核批准后,由信息化建设办公室完成网站发布,专题网站内容更新等由承办单位负责。

未尽事宜由党委宣传部、信息化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

 

                                                 党委宣传部

                                                2016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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