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理论学习情况督查通报的有关通知
2017-03-13 15:57  

 

机关分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党委(党总支)中心组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升理论学习效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理论学习的实施意见》(党发[2016]15)的通知要求,现将加强理论学习情况督查通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机关分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认识新时期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中心组、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精心组织,切实抓好本单位的政治理论学习。

2.按时报送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各单位每组织一次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及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都要及时报送学习情况汇总表,情况反映要简明扼要、实事求是,有关材料须经本部门本单位负责同志审定、签字盖章后上报。

3.定期通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党委宣传部将每月对各单位政治理论学习进行督查,并将督查及汇总情况及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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